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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琵琶

nobody and nonsense

 
 
 
 
 
 

功成不是名就

2012-4-6 14:45:29 阅读42 评论0 62012/04 Apr6

我曾经毫不留情地批评过人,说,你怎么能把自己的尊严踩在脚下,在领导面前如此点头哈腰?不管对方说什么,你都满脸堆笑,像条哈巴狗一样,你怎么能把人生最重要的东西都撒手不要?这种指责的口气让人气恼,而对方却平淡地回答,我只是不想跟领导吵。然后他默不作声,任由我炮弹一样地乱吼。

后来我慢慢发现,社会或工作意义上的长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需要尽量避免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或者只能含蓄地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太直伤人,伤人后又不免伤己,于是和气已经不是生财的问题,而甚至能够上升至生存层面。尤其是在那些社会上混得有些人模有样的,有了一定社会阅历的人面前,他们将吃盐巴的经历说得跟吃冰糖似的,以此标榜,并试图将他们的阅历经验加于你身上,你即便反感,经验实际不具有嫁接给他人的参照性,只因个体迥然有别,经历也大相径庭,照搬照套只会误入歧途。但你若不给他面子,不听劝告,便是“不听老人言”。

当然,这个时代并没有看得见的刀光剑影,也没有什么炮火连天的实体战争,但是社会意义上的成功却像一座大山,逼迫着你不得不放弃一些原本乐意的选择,而陷于各种无形的竞争中。举个简单的例子,前几天看马龙白兰度的《码头风云》,他在其中扮演一个游手好闲的混混角色,他开始是跟着哥哥为黑帮效命,后来良心发现,觉得盘剥码头工人有伤天理,于是做出一些试图与码头大佬对抗的举动,大佬便向他哥哥发出警告,命令他哥先对其弟进行规劝,哥哥便找到他,在车上说的话中有这么几句,请允许我断章取义,截取这么一小段:
哥哥:你都这么大了,应该有些野心,做些事情。
弟弟:我常常在想,没有野心我会活得长久一些。

他哥哥听完应承,说也许吧,显然,他没有成功说服弟弟,其结果是哥哥惨遭码头大佬的杀害。这之后便是白兰度痞性大发,拿起手枪要找大佬算账。可以想见,一个原本安于现状,只想过舒适生活的梦想在现实的压迫下归为泡沫。甚至可以这么理解,你不想作为,会有人逼着你去作为。像电影中白兰度的莽撞行为无意中为众人树立了榜样,那群缩头的D&D(deaf and dump)最后响应号召,开始举起反抗的大旗。这便是悖论:期望的安逸来自于不息奋斗,奋斗之结果却无法保证一定能够安逸,甚至于奋斗本身便失去了安逸,如此情景下,群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这个道理谁都懂,美好的许诺哪里比得上现在就抓牢美好!于是一切便又回到那个经久不衰的渔夫捕鱼之后晒太阳的寓言。

再回到现实,当你享受此刻的自由自在,无所事事时,有人为你指点迷津,说你不能这样,这样是虚度年华,你得成家,应该有自己的事业,否则你拿什么给以后的家庭幸福?听上去无懈可击,于是你“痛改前非”,如汪峰的歌中所唱,“他们给我一对翅膀,他们给我一个方向,他们说那就是幸福,于是我满怀希望,我朝那甜蜜飞翔,然后看到真相,那里没有幸福,只有一堵大墙。”失望在所难免,现实中他人的指导终究不具有决定意义,幸福的概念也唯有个体自身才最有资格去定义。

但是社会众人,无论气场多么强大,也一定做不到完全的我行我素,总是某种程度上会面对一些干扰,当他人对自己的人生指手画脚时——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出于好意——你的信念便会像是受到压迫的皮球一样,短暂地瘪一会,虽然最终只要不是遇到钉子,把自己给戳破了,还是会弹起,说不定还会更有劲道。

说个现实中的实例,公司里有这样的一个女孩,她曾当着领导的面,大声说过她拒绝长大,拒绝成熟,因为成熟的代价太高。想想谁愿意抛弃那种想吃冰糖葫芦的时候,家人没给买,可以张嘴大哭的随性日子?广而言之,当面对领导的无理批评,你满肚子怨,气得跟苹果似的时候,却还要在眼角刻上笑容,就是为了生存,为了不从家里拿钱。但是如今那个曾经说过拒绝长大的女孩,在各种压力之下,最近终于也诚心诚意地在早会上表态,言辞恳切,说要尽快成熟,尽快长大,对着瞎指挥的领导开始依顺拍马。有天晚上下班吃饭,我问她为什么现在不与领导顶了?她回答,我发现,领导也不容易,他也被更高的领导骂。说时含着同情,我不知道这是包容了,多了一份理解力,还是开始变得像鲁迅说的那样,抵抗力下降,也许宽容与麻木本来就是一对连体的婴儿——无论如何,理解何尝不能变作温顺的借口?可是那种层级的批评又怎能成为像DNA一样向下传递的理由?

既然你我都不容易,那么选择去迎合还是去争执,关系真的那么大吗?在我看来,旁观者只有尊重罢了。当年被我海批的那个女孩,希望她没有记恨,我当年是多么狭隘啊。想来所谓尊严说到底何尝不与虚荣挂钩?在艰难的人生面前,放下点尊严,那算不得丢脸。像集中营里为了生存去制作假币,像危机下为了养活孩子去做服务员,像在大饥×荒时去吃草种子,捡吃别人呕吐的呕吐物,等等,自己能做的是,当自己能够迫使他人放下尊严的时候,自己不要那么做,否则那才是丢脸。

作者  | 2012-4-6 14:45:29 | 阅读(42) |评论(0) | 阅读全文>>

Hi,魔都

2012-2-14 23:35:52 阅读5236 评论1 142012/02 Feb14

多日不见,已不知网络上如此千变万化,如方韩垒战,我自不知来龙去脉,开始觉得落伍,转念一想,知道这些事真的那么重要吗?日新月异的生活网络上又能反映几何?不过是大洋瓢水,不晓得实在没有什么遗憾或损失。至于其中闹哄哄的态势就更不用提,当然,看事如看人,都是宜取好不能看坏,大浪淘沙后还是有很多精品,只是相比从前,我已没有太多可供耗费的时间与耐心,转而更关注自身与周边他人的生活琐事。你说澄静无为也好,世俗狭隘也罢,全为我选择我担当罢了。

说点个人的想法吧。以前对环境有很高的要求,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这自然有点夸张,我没有那么附庸风雅,但是喜欢花草树木却是不容忽视的事实,看到南航旁边的大街,耸立的松树被牢牢的铁架子支撑着,觉得生而为树,能有此待遇,实是一幸,更不用提那处处免费的公园,公园里,清早传出老人甩葫芦的轰鸣声,或者路上便能遇到一两个蹒跚踱步的老人,手提着蒙着黑布的鸟笼,每当看到这些,我总禁不住一阵羡慕。

就是为了以后不过于羡慕,我化了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重新给自己设定了目标,我想,生活最大的慷概也莫过于它从不吝于给人重新来过的机会,或者不妨这么说,所有的机会都是自己给的,同样也是命送在自己手中的。

我先在家过了个踏踏实实的好年,玩得人仰马翻,打麻将将手脚冻得稀巴烂,喝酒喝得头晕目眩,父亲不好酒,但被我缠得没办法,到了吃饭时间,他主动帮我摆酒杯,小外甥女被我灌得脸面通红,撑着眼皮,衔在嘴里的饭一粒粒往下掉。

之后就是担心,母亲担心我会太操劳,以后生活该怎么过,加班家常便饭,吃饭没有规律,我只能开导,你儿子我不是泥捏的,我亮出稀巴烂的手,接着说,就算是泥捏的,你看过这么结实的泥巴吗,惹得她和姐姐嘻嘻笑。我知道至少在我离开前她们不会太担心,至于我离开后,我自然更有办法不让她们担心。

再之后就是来到这个现实版的魔都。所谓开心之后,难免会有失落,对于生命的波频,我相信自己已经做好了迎接的准备。也正是如此,我才可以笃定地说一声,Hi,魔都,或者在这个无时无刻不在上演魔幻的国度,更为准确一点说,是,Hi,China。

最后附首诗:卡瓦菲斯的《城市》:

        你说:”我要去另一个国家,另一片海岸, 
  找另一个比这里好的城市。 
  无论我做什么,结果总是事与愿违。 
  而我的心灵被埋没,好像一件死去的东西。 
  我枯竭的思想还能在这个地方维持多久? 
  无论我往哪里转,无论我往哪里瞧, 
  我看到的都是我生命的黑色废墟,在这里, 
  我虚度了很多年时光,很多年完全被我毁掉了。“ 
   
  你不会找到一个新的国家,不会找到另一片海岸。 
  这个城市会永远跟随你。 
  你会走向同样的街道,衰老 
  在同样的住宅区,白发苍苍在这些同样的屋子里。 
  你会永远结束在这个城市。不要对别的事物抱什么希望: 
  那里没有载你的船,那里也没有你的路。 
  既然你已经在这里,在这个小小的角落浪费了你的生命 
  你也就已经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毁掉了它。

作者  | 2012-2-14 23:35:52 | 阅读(5236) |评论(1) | 阅读全文>>

亲亲你的宝贝(二)

2011-12-15 8:43:04 阅读203 评论0 152011/12 Dec15

在看关口知宏游中国铁路的时候就在想,此人一定有其过人之处,比如,他特别亲和,随时随地能与孩子打成一片,他与他们一起打乒乓球,把中间的砖块竖高了打,在大海边咧开大嘴与小朋友们相互泼水,在南宁有孩子愿意帮他钓小鱼,与更小的小朋友一起耐心地堆长城,打麻将,等等,甚至可以这么说,但凡能与孩子相处融洽,让他们觉得自由自在之人,终究不大可能有什么坏心眼儿。如果换一句恋人间的絮语,则是,那个能和你天涯相随,一起做傻事的人大多是与你亲密无间的伴侣,好像不惑之年后,坐上碰碰车,俩人相互撞,阿城称其为“诗意”,又好像跟你一起在空气中画饼,做着炒菜的手势,举起手形的杯盏,佯装喝得酩酊大醉,倒地便睡。不知是不是造化使然,生活中那些能与你一起认真的却未必可以与你一起发疯,能与你一起疯颠的又很少能与你一起认真,而生活恰恰是需要两种特质融合才显得更有滋有味,更似乎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白玫瑰,必须要选择一株的话,另一株却又极为容易成为野猫偷尝的腥味,或者流于心底的秘密,或记忆中久远的愁绪。当男人看到白流苏说,你想我只对你好,对另外的男人都坏,又在家里对你坏,对其他男人好,男人听了容易犯糊涂,会意的男人则一边窃笑一边心虚。女人看到张说这样的话更觉寒气逼人,自觉世间男女不平,此又可谓加一。

可是,即便如此,照着伍迪艾伦的逻辑推论看,人依然少不了要犯傻,就好象不犯傻的人跟不长皱纹的老人一样,都算得上可怕:爱就是痛苦,避免痛苦的方式是不爱,但是人又会因为不爱或不被爱而受苦,因此不爱也是受苦。幸福就是去爱,可是既然爱等同与受苦,那么痛便是幸福,但是痛苦让人不幸,于是不幸又是快乐,加上快乐是爱,由此可见要是想体验不幸还是去爱。人生受苦是因为爱,或者因为享受了太多快乐。这段推论可以忽略不计,绕来绕去让人迷糊,总之记住一点就是了,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生命之路纵有千条,爱一定贯穿所有,否则是走不长,走不远的。

先岔开一下,那是朋友亲口告诉我的,他说他不想结婚,如果不得不结婚,也一定不要孩子,如果意外有了孩子,他也不知道怎么养活。当时听了,觉得不能理解,现在看来,我还是未能站在他的立场上去想,当时只一味劝说,结婚起码能让人生的宽度延伸一截,而且如果能与那个朝夕相处的人搞好关系,大概就已经掌握了人生的一门大学问,结婚能让自己有什么损失呢,又说生儿育女如果说是人的权利,不如说是人的责任,你怎么能逃避上帝赋予的责任呢?船到桥头,把孩子养大并不难,我表弟二十不到有了女儿,何为人夫人父,他当时一窍不通,有人在生儿育女前会作很多准备,这样并不是不好,只是并不能要求完美人生,世上没有完美的父母,每个个体在生命之河中都在赤着脚涉水摸索,对于生养孩子这件事,等到一切都准备妥帖,可能早已老了,再没力气折腾。当年同学跟我说过一句话,我那会不大懂,她说,并不是所有事都要等到瓜熟蒂落的时候才去做,有时青涩就是种味道。生命的慷概就在于,它不会禁止你享受青涩,倒是没有青涩不失为一种四平八稳的失落。

看得出,关口知宏爱孩子,可很多时候孩子调皮,淘气,像滚水煮青蛙,像我儿时手持荆条在地里抽打赖蛤蟆那样,甚至颇为残忍,青春的残酷更像在心头的一口创口贴。前段时间在机场看到一个小男孩,四五岁左右,他把脚伸到他爸爸的嘴边,一会又用手往他穿着单薄裙子的妈妈怀里掏,拉扯得妈妈衣服耷拉,这在那些等机的不苟言笑之人面前,显然不见雅观,旁边的同事与我相视一笑,我是觉得孩子可爱,后来同事告诉我,她觉得这个孩子太没管教,我愣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依然是个人视角不同,恍然又是伍迪艾伦那老生常谈的问题,一个星期做爱三次,你觉得是多还是少。

我大致地翻了一下Marva Collins' Way,自觉永远都做不到像她那样,她能把每一个调皮捣蛋的落后分子都培养得出类拔萃,比如,让犯戒的学生细数自己一百条优点,孩子觉得每次犯戒都需要重复讲述这样的优点,实在过于冗繁,反倒不犯了。在Collins看来世上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老师或家长。举个例子,我的两个小外甥女有些挑食,姐姐为此用了很多方法,比如哄,骗,或者罚,去年我有时间在家,也不知是谁提议的,她们每顿饭要跟我比赛,加上母亲嫌我瘦,把我当孩子看,每天早上像小外甥女一样还给我煮个鸡蛋,我跟她们就比赛看谁剥鸡蛋壳剥得快,剥得光亮(其实只要把煮好的鸡蛋往凉水里浸一遍就好),哪个一口能把蛋吞下去;她俩被我撺掇出了酒瘾,我就骗,要是敢跟我比吃饭,我就给谁喝啤酒,我有时让着她们,但是不管输赢大伙都兴高采烈,吃得不亦乐乎。另外,在Marva Collins看来,鼓励也并非高效的教育方式,倒是得当的鼓励才是,但是何为得当就全要看家长或孩子个人了。另一次与同事出差,他告诉我,他儿子学习要跟他讨价还价,因为家里给予许诺,要是考到了什么,达标或超标之后,便会有相应的奖励,后来我初步询问了一下周围的父母,这似乎已成为最为普遍的教育孩子的方式。

再早一些,我很有那种与孩子处不来的感觉,虽然自认为喜欢孩子,但是他们见了我就躲,尤其是在上大学的那几年,表弟表妹没人乐于跟我说话,我妹妹和她的同伴见我就躲,为此我一度很疑惑,以为是代沟,或者是因为沟通苍白,毕业后那几年我老是想着调整,一方面似乎要维护自己作为兄长的威严,另一方面又不能过于死板,不至于让他们有太长的距离感,其中一个调整的案例我很受启发,是柴静当年有关摄影记者与青楼女子达成一片的报道,这个摄影师最大的特点就是能与那些女子毫无间隙地相处,不是带着”非此即彼“的对立情绪,中间隔着沟壑,或者他关于卢安克被孩子按在身下的画面。我突然觉得,必要自己先自然,自己先真诚,对方才可能会卸下心理的防备,与孩子相处也是如此。抛下自我才是相处大道。对孩子说大道理,这是神经大条,陪他们玩才是,于是那几年我一有机会就试着放下姿态,捋着他们的兴趣,一起玩乐,像骑塑料车,坐上去让他们推,钻进破烂车里,握着方向盘唱歌,或者与外甥女一起看喜羊羊,智慧树,光看还不行,还得有互动,得跟着智慧树里的主持人学跳舞,你是有意的放得开,孩子则是自自然然地跟着放开。

龙应台写她当年与儿子聊天时是蹲下的,就为了平视对方,与人相处,光是这个平视大概就够人学习的了。我以前自以为读过两本书,不大能瞧得上村里那些说话时露出一嘴黄牙,吐沫横飞的大爷,夏天她们头发里散发出来的馊味更让我憋足了呼吸,眉头紧皱,现在又不大相同,他们能在三十多度的下午光着膀子,一抬手,扛起一袋大米,我却不能,她们敢撩起衣襟,露出雪白的奶子喂孩子而毫不避讳,我却在想入非非,在他们面前,我该自卑才对。丰子恺写给他的孩子的信中,开篇便言,”我憧憬你们的生活,每天不止一次!我想委屈地说出来,使你们自己晓得。可惜你们懂得我话的意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我憧憬的人,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他憧憬的大概正是那种天真直白的生命状态,“大人间所谓沉默,含蓄,深刻的美德,比起你来,全是不自然的,病的,伪的。“话虽偏激,却又正点得引人遐思。

只是长辈与小辈还是无法做到真正的平等,丰子恺描述的仅仅是乌托邦的幻想,就因为成人世界多少世纪以来追逐培养的美德正是沉默,含蓄,深刻,或者其他一些他没有点到的东西,比如秩序,成功等。孩子会长大,到时自然还会延续着上一辈的道路,在生活中慢慢丧失童年的那个骑着两片芭蕉叶当自行车的孩子。厚黑,手段,交际,心计,等等接踵而至。“童年是每个人无法回归的乡愁”,即便是从这个角度,那些生了孩子,却像电影《呼唤与细语》中的母亲,为了自己练习钢琴,举办巡回演出,让孩子吃闭门羹,如此生养孩子,就算做了巡回大师,名垂青史,被千万不曾谋面之人颂,却被共住屋檐下人怨,又能怎样?前因后果早在每一步踏出时已埋下伏笔。自然没有对错之分,只要承担选择后的后果就好。

我只觉得,人生的丰富并不仅在深度,更在俗世所称的广度上,忽视广度而一味地追求深度,未尝不是一种舍本逐末。如果说生儿育女剥夺了妻子丈夫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更不如说孩子是像发现的新大陆,我不知道孩子会不会让你看得更深,但至少可以让你在看到非洲的狮子大象以外,还能一睹极地的企鹅,和那些张着长长毛发的牦牛。

作者  | 2011-12-15 8:43:04 | 阅读(203) |评论(0) | 阅读全文>>

吃饭

2011-11-25 13:17:38 阅读184 评论1 252011/11 Nov25

常常能在网络与书本中看到有关美食的文字,直羡慕他们妙笔生花,随意便能将味觉转换成视觉或文字,勾得我馋涎欲滴。想起吃食,我自觉不是个吃货,因为不挑剔,只要能填饱肚皮,我就很满足,也不知各地特色,不晓都是面条,它们在味蕾上精细的分别。上次朋友来南京玩,他提议一起去吃南京的小吃,告诉我说南京的鸭血粉丝很有名,可粗陋如我,瞪大了眼睛,疑问,是吗?当时好生被他嘲弄了一番,枉我在南京待了近一年,甚至由此展开,朋友向我玩笑地发难,“我怀疑你生活的乐趣是什么呀?”

我笑着回答,当然有乐趣啊,只是不在吃上,但想了想,故作神秘地又加了一句,但也在吃上,比如做饭,他有些不解。其实做饭是我一直以来从未改变的乐趣之一,从初中为胖子室友兼语文老师当保姆,晚上大白菜豆饼乱炖,到高中时甚至用电饭锅炒小白菜,炒青椒,再到在小镇工作时,先吃公司食堂,苏州菜系的糖份与清淡我几乎吃了四年,有段时间一到吃饭时间,同事(包括本土同事)便开始绷起脸,拖着不愿去食堂的双腿,塞着不愿下咽的饭菜,皱着一筹莫展的眉头,一尘不变地咀嚼着食堂阿姨四年来一尘不变的口味,四年来一尘不变的红烧肉,吃饭一度成为我们莫大的痛苦。曾经闹过这样的笑话,至今想起依然觉得糊涂,有几天阿姨很照顾我们外来人,在我们的央求之下,她把辣椒剁碎了,在油锅里烙了一遍,辣味驾着空气,向外四溢。阿姨将做好的辣椒单独盛放在一只小碗里,我们混着被辣出的冷汗与眼泪忙不迭地向阿姨感激涕淋,可是这样的好日子没能过上几天,辣椒瘾发作,有一天上午溜出去给同事买冷饮,小店老板问要什么口味的,我边掏钱包,一边脱口而出,“辣的”。从那之后,我渐渐重拾锅铲,偶尔不在食堂吃饭,而是跑去菜场弄几个土豆,一把白菜,几个鸡蛋,因为没有冰箱,公司提供的宿舍又很促狭,我便现吃现做,每次不过炒一个菜,直到从那个地方离开,这个习惯也未曾改变。

年初因为舟车劳顿,不安感加剧,停顿过,现在平息了一些,便故伎重演,觉得做饭乐在其中,做得还是特别简单,一棵大白菜有时能够我吃一个星期,一个大土豆甚至我要分两次才炒完,即便有冰箱,我做得还是不多,每晚依然是平口碟一个菜,外加两碗饭,偶尔来点啤酒,炒几粒花生米,吃得我直打饱嗝。然后腆着忙坏了的舌头,对着干净的碗碟自卖自夸,比起外面饭店的炒菜,俺做得好吃多啦:)

当然不是外面菜不好吃,主要是因为在外面我一来吃不饱,每次下馆子,半夜饿了,两杯水下肚后肚子还是咕咕叫,也不是小饭店不让加餐饭,只是我不好意思端着那口小碗往电饭锅旁边跑,尤其是陪客户吃饭,酒杯般大小的瓷碗,两三口吃完,一桌人都放下筷子了,我要是还一个劲地往嘴里扒拉饭,那可要招来领导白眼的。弄得我挺害怕。后来我又不害怕了,绝不能亏了自己,他们不吃是他们的事,我得为自己的肚皮撑腰做主,于是紧着赶着在别人聊天的间隙,贪恋几口。二来,我的吃食基本也不惯发生太多变化,这种依赖性可从下面的例子中瞥见端倪。这一年来,上班时早上固定吃几个菜包子,一杯豆浆,包子店的老板不用我点叫,看我来了,她往袋子里装好我想要的就成,这种不变使我可以很方便地不用预备零钱,一个星期的早餐费一次性交给包子店老板即可,她还笑眯眯地跟我打招呼,我接过早餐就笑眯眯地对她说谢谢。还有一年,前老板从国外赶来,请我在宾馆里吃自助餐,他纳闷为什么我每次盘子端回来的时候都是不变的蛋炒饭,我回答好吃呗。

纪录片《人体奥秘》里说有个英国妇人,她多年来从未变化的食物就是一袋袋膨化食品,甚至出差异域她都要带上满满行李箱的膨化炸片,几十年来她不曾吃过肉类蔬菜,神奇的是,她并没有因此表现出极度的营养不良。看到她我就觉得释然,大多数人的吃食习惯都能保证健康,更何况做饭时我又着实挑剔。

比如绝不用味精,对食用油的挑剔,自己做饭从不用为油起疑心,无论是从超市购买的,还是从家里带来的。说来每次回家母亲都不无遗憾地说,你要是住得再近一些该多好,油吃完了,一个电话打回家,就有人能送过去。超市桶装油与家里压榨油其实区别很大,显著的区别是超市油纯澈,有些看上去像清水,炸开了油香有限,老家的压榨油则看似浑浊,如菜籽油呈深褐色,黄豆油显暗黄色,花生油则略显褐黄,冬天很容易冻结,在大油桶中倒出来是乳白色。新炸的油揭开桶盖能闻得出作物被碾碎的味道,还带有一些腥气,吃时为了方便,把一桶油先在草锅里煮一遍,顺便炸些馒头,面饼或麻花一类,甚至随后往滚油中放一块锅巴,煮熟的油腥气便散尽了。炒菜时远比超市油上色,什么金龙鱼,调和油也比不上。

与油相关,我还有个挑剔的习惯是,我会从菜场买些带肥的猪肉,炒菜时用肉涮锅,非要把肉炒得发黄,油腻滋尽时才会倒菜,然后吃饭时再将肉剔除,扔进垃圾桶。早些年在老家记得清楚的是父亲从省城批货时带回来的猪油块,白花花的一片片,洗净了,不用切,直接放在锅里炸,里面的油随着铁锅的热度慢慢往外渗,我用锅铲在猪油上按压,可以听得见油与肉贴近锅沿时发出的滋滋声响,当锅里油太多时,就要把它舀出来,盛放在专门的坛罐或者带瓣的大瓷茶壶中。而炼得焦黄的油渣则被我和姐姐用筷子翻来跳去,竞相挑拣那些含在齿间,嘎嘣嘎嘣脆的,吃饱了,手臂一抹油乎乎的嘴唇,扬长而去。那会用猪油下面或炒蔬菜都是一大口福,听父亲说,当年奶奶只在过年时才会用猪油汤饭。城里人相信冬瓜清肺,但是至今家里人依然笃信冬瓜服荤,若是没有肉或者猪油,他们宁可不炒冬瓜,或用它煮汤,他们认为清炒冬瓜会带走肚子里的油水。我家现在每年冬天依然还会有几个大冬瓜因为不吃或吃不完而静静地腐烂,回家时觉得可惜,母亲就又感概,“谁让你不成家,你把它当宝,你要多少我给多少。”

有时候我也懒得炒菜,那就汤饭,因为汤饭极为简单,就是把上一顿吃剩下的饭加适量水煮沸,使米饭变得粘稠,然后再打两个鸡蛋,把搅匀的鸡蛋倒进锅里,与汤饭在一起煮个几分钟,快出锅时,在里面撒点盐即可。有时还可搭配切碎的青菜,或者捣碎的皮蛋。吴念真在《客途秋恨》里,暗地里对比了中日食物的区别,说日本人常吃冷盘,中国菜则热的多,在冬天,捧着热腾腾的饭,喝得浑身暖和,比爱人的手掌暖和多了。

周末悠闲,早上睡到日上三竿,起来煮个稀饭,把俩鸡蛋清洗干净,放在稀饭里一起煮。吃稀饭少不了小菜,我常备的咸菜有酸豆角,超市里泡制的酱黄瓜,或者家里带过来的萝卜干,或者从菜场买来几颗大头菜,洗净切条,加红辣椒煎炒,就着这些小菜喝稀饭,脑子空空的,什么担忧都没,便又自卖自夸,神仙一定吃不到人间的稀饭,当然,尤其是我煮的。朋友在上海跟我说,他一年到头早上基本没有坐下来吃过早饭,都是手持早餐,在路上匆匆嚼碎了填肚子,说得好生辛酸。于是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比神仙还悠闲了,那天来看我的朋友问我中午上哪吃饭,我又笑着自卖自夸,“咱们自己做吧,看上去马马虎虎的,其实我像满汉全席一样讲究。”他切了一声,说,“你那手艺吃了我下次就不敢来了。”其实我知道,我讲究的是下厨我会吃得安心,其实我还知道,他远在成都,下次来时,浮萍一样的我,可能早已不在南京,而且说不定下次我真做出满汉全席了呢。

作者  | 2011-11-25 13:17:38 | 阅读(184) |评论(1) | 阅读全文>>

不曾荒唐的为人

2011-11-24 8:37:55 阅读1448 评论1 242011/11 Nov24

最近一直在看伍迪·艾伦,这个矮个子的小老头,精神矍铄又愤世嫉俗,喜欢在自己的电影里露脸,身份多重,常常身兼编剧导演与演员,多数演员台词都较多,但与侯麦的多台词截然不同,侯麦是富于生活化的细碎用语,伍迪·艾伦则以调侃与表达见长,有时疾风骤雨,有时又限于小众的自言自语,在里面旁征博引甚至让人应接不暇,比如里面人常常讨论的艺术人群,将弗洛伊德,英格玛·伯格曼挂在嘴边,这些并非普通大众所耳熟能详的,但是,正如 T.S.Elliot对自己诗歌发表的看法类似,有些诗歌非得找寻自己的读者,而不是读者找寻它,伍迪艾伦(甚至推而广之,所有的艺术)势必也在找寻自己的观众。

他有几部片子着实精彩,比如颇富盛名的《安妮·霍尔》,里面男女之间的思维差异让人拍手叫绝,如经常被人引用的关于做爱频率问题,一周三次被俩人以截然相反的态度呈现,但是还有一部似乎为国人遗忘了,就是那部才华横溢的仿纪录片,《西力传》(又称变色龙),电影主要以采访与旁白的形式呈现,演员在里面话语相对较少,叙述的是,一个名叫Lenard Zelig的人能够根据自己身处的环境随意变形,只差未能异化成甲虫,蜘蛛或其他动物,但是在同类中的隐藏他游刃有余,比如在一群法国人里面,他便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大胡子中间,他脸上马上可以生出一脸胡须,可为政客,可作军人,一时间甚至万人空巷,只为睹他这个变色龙的真面目,医学上对其进行研究,认为这是病,得治疗,期间为他治疗的女医生对他产生爱恋,医生通过身份移位,催眠等手段得知,他之所以具备这种技能,其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为了湮没于大众,为了不突出,但是这样便失去了自我,当他被治疗好,重塑出自我,并宣布自己与女医生的婚事后,他分裂时的所作所为开始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如,他在某处有个老婆,在另一个地方又有个孩子,等等,而且每一宗事情都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着真凭实据。于是舆论再次哗然,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作恶多端,道德败坏,他像一只过街老鼠一样,被人唾弃,在群情的谴责下,他旧疾复发,逃离本土,来到了德国,在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他摇身一变,成了一名士兵。

此处加了一段索尔·贝娄的旁白:“尽管他渴望获得关爱,渴望得到爱,但是他身上还有些其他东西,那就是渴望湮没于大众之中,默默无闻,而法西斯主义正好给他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他可以通过加入一场巨大的运动,从而模糊自己的身份”,这段评论无需多加解释,让人不禁想起阿伦特,人类历史上多少事,多少有意识的恐惧导致无意识的作恶是源自于类似的原因,历史上与周围的例子都不计其数,甚至小到意见的表达,为了不出头被枪打,三缄其口。西红柿总不想自己先尝第一口,但却都渴望别人尝过以后,自己可以安然享受那道新增的美味。我个人的实例是,父亲每次在我出门时,都不忘叮嘱一句话:跟同学,朋友,领导搞好关系。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搞好关系在他看来常常就是保留自己的心思,可他不明白的是,不保留自己的心思同样能够与一些同学,朋友甚至领导搞好关系,而那些开诚布公也搞不好关系的,要来作甚?不过我每次都对父亲的叮嘱点头称是。

回到电影,一直相信Zelig无辜的只剩他的医生爱人,她为Zelig辩护,在人格分裂时,没有自我时,或者自我意识模糊时,所犯的错误不能算作犯罪,依然赴汤蹈火般地爱着他,当她寻寻觅觅,最后发现Zelig在纳粹军营时,她不远万里,只身前往,在希特勒发表演讲的当天,人山人海中找到了他,Zelig也认出了她,双方相互招呼,阴差阳错地对希特勒旨在辱骂波兰人的演讲造成了破坏,随后又成功逃出会场,希特勒发现后派人追捕,俩人则驾驶飞机(医生是个业余飞行员),戏剧化的是,女医生被随后追来的飞机吓得手忙脚乱,此时Zelig再次显露出他的变色龙本领,一个从未驾驶过飞机的人,操着方向盘,旋转翻腾,将希特勒的战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可想而知,回国后,他又成了时代造就的英雄。

此时加上两段评论,一段是索尔·贝娄的,“非常荒谬的是,促使他做成这件事的原因正在于他的能够变形的能力,因而他的病也成为他自我拯救的根源,正是他的错乱,使他成了位英雄”,另一段是欧文·豪的评论,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真的很荒谬,有段时间,他被人喜爱,后来被人排斥,再后来因为飞机的惊人表演,他又被人奉为英雄,美国二十年代就是这个样子,回想一下,美国现在有什么变化吗?我想没有。“很显然,此处才是电影的主旨,生存只是一场荒谬的赶脚,这种存在主义的虚无与荒诞并没有因为现代科技,文明或道德而有所减损。但是,且慢,这么说似乎过于悲观,萨特的本意也远非叫人悲观,而只是陈述这个荒诞生存的事实,同样事实的还有这个世界的温暖,因荒诞而存在的温暖,比如人们渴望被爱,被认可,被欢迎,担心自己被排斥,被孤立,被鄙视,被遗弃,被惩罚,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它们是趋利避害,但是同样暗含的是,你不付出,不努力,不求更为健全的人格,又怎能避免被人厌弃的命运?荒诞的本质不是让人悲观失望,而是要人在荒诞中找寻一些力气,像贝戈特在等待戈多中种植的那棵绿色的小树。希望总是有的,现在放弃生活,或者为虚无而空洞的生活所吞噬,嘿,借用《布朗克斯的故事》里的一句话,你可以被人爱戴,被人尊敬,你如果不那么做,你便是在浪费你的潜能,而世上最为悲惨的事就是浪费自己的潜能。

倒不是一定要为人接受,为人爱戴才能称之为生活,只是不管什么底下的人群,都拥有为人尊重的权利。Zelig在接受表彰的时候说,”我从来没有驾驶过飞机,这也证明了,如果你是个十足的精神病人,你的能耐会有多大“。当你有足够的毅力坚持,加上汗水努力的浇灌,可以不为他人所动,任何野百合也能开出动人的花朵。

另外一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位唯一对Zelig不离不弃的女医生,他的爱人才更为伟大。如果说让他荒诞跌宕的是因为大众的好奇与无意识,那么真正让他重新来过,改变他一生的则是他的爱人。我不想夸大其词,爱人同志的力量有多大,一个人生活幸福的源泉在哪,关心的,爱护的人一个眼神有多重要,每一个爱过的,被爱的人大概都不会陌生,对方一个眼神能让你意气风发,同样一个眼神也能叫你如坠云端,当然这种能力绝非人人拥有,也绝非一个人对任何人都毫无抵抗力,而是常常具有唯一性,好像全世界的人怎么看你你都不在乎,但是总有一个人对你的评价堪比阎王爷手中的生死状。这当然很傻,是自我的迷失,像孩子达不到父母的预期一样会心惊胆战,可是谁让你我都不完美,你不觉得,人还有犯傻的机会,动物王国中,犯一次傻可是性命攸关,人类拥有这样的特权,何尝不是值得庆幸感恩并应予以尊重的事呢?

作者  | 2011-11-24 8:37:55 | 阅读(1448) |评论(1)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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