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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弹琵琶

nobody and nonsense

 
 
 
 
 
 

亲亲你的宝贝(二)

2011-12-15 8:43:04 阅读45 评论0 152011/12 Dec15

在看关口知宏游中国铁路的时候就在想,此人一定有其过人之处,比如,他特别亲和,随时随地能与孩子打成一片,他与他们一起打乒乓球,把中间的砖块竖高了打,在大海边咧开大嘴与小朋友们相互泼水,在南宁有孩子愿意帮他钓小鱼,与更小的小朋友一起耐心地堆长城,打麻将,等等,甚至可以这么说,但凡能与孩子相处融洽,让他们觉得自由自在之人,终究不大可能有什么坏心眼儿。如果换一句恋人间的絮语,则是,那个能和你天涯相随,一起做傻事的人大多是与你亲密无间的伴侣,好像不惑之年后,坐上碰碰车,俩人相互撞,阿城称其为“诗意”,又好像跟你一起在空气中画饼,做着炒菜的手势,举起手形的杯盏,佯装喝得酩酊大醉,倒地便睡。不知是不是造化使然,生活中那些能与你一起认真的却未必可以与你一起发疯,能与你一起疯颠的又很少能与你一起认真,而生活恰恰是需要两种特质融合才显得更有滋有味,更似乎是张爱玲笔下的红白玫瑰,必须要选择一株的话,另一株却又极为容易成为野猫偷尝的腥味,或者流于心底的秘密,或记忆中久远的愁绪。当男人看到白流苏说,你想我只对你好,对另外的男人都坏,又在家里对你坏,对其他男人好,男人听了容易犯糊涂,会意的男人则一边窃笑一边心虚。女人看到张说这样的话更觉寒气逼人,自觉世间男女不平,此又可谓加一。

可是,即便如此,照着伍迪艾伦的逻辑推论看,人依然少不了要犯傻,就好象不犯傻的人跟不长皱纹的老人一样,都算得上可怕:爱就是痛苦,避免痛苦的方式是不爱,但是人又会因为不爱或不被爱而受苦,因此不爱也是受苦。幸福就是去爱,可是既然爱等同与受苦,那么痛便是幸福,但是痛苦让人不幸,于是不幸又是快乐,加上快乐是爱,由此可见要是想体验不幸还是去爱。人生受苦是因为爱,或者因为享受了太多快乐。这段推论可以忽略不计,绕来绕去让人迷糊,总之记住一点就是了,不管是快乐,还是痛苦,生命之路纵有千条,爱一定贯穿所有,否则是走不长,走不远的。

先岔开一下,那是朋友亲口告诉我的,他说他不想结婚,如果不得不结婚,也一定不要孩子,如果意外有了孩子,他也不知道怎么养活。当时听了,觉得不能理解,现在看来,我还是未能站在他的立场上去想,当时只一味劝说,结婚起码能让人生的宽度延伸一截,而且如果能与那个朝夕相处的人搞好关系,大概就已经掌握了人生的一门大学问,结婚能让自己有什么损失呢,又说生儿育女如果说是人的权利,不如说是人的责任,你怎么能逃避上帝赋予的责任呢?船到桥头,把孩子养大并不难,我表弟二十不到有了女儿,何为人夫人父,他当时一窍不通,有人在生儿育女前会作很多准备,这样并不是不好,只是并不能要求完美人生,世上没有完美的父母,每个个体在生命之河中都在赤着脚涉水摸索,对于生养孩子这件事,等到一切都准备妥帖,可能早已老了,再没力气折腾。当年同学跟我说过一句话,我那会不大懂,她说,并不是所有事都要等到瓜熟蒂落的时候才去做,有时青涩就是种味道。生命的慷概就在于,它不会禁止你享受青涩,倒是没有青涩不失为一种四平八稳的失落。

看得出,关口知宏爱孩子,可很多时候孩子调皮,淘气,像滚水煮青蛙,像我儿时手持荆条在地里抽打赖蛤蟆那样,甚至颇为残忍,青春的残酷更像在心头的一口创口贴。前段时间在机场看到一个小男孩,四五岁左右,他把脚伸到他爸爸的嘴边,一会又用手往他穿着单薄裙子的妈妈怀里掏,拉扯得妈妈衣服耷拉,这在那些等机的不苟言笑之人面前,显然不见雅观,旁边的同事与我相视一笑,我是觉得孩子可爱,后来同事告诉我,她觉得这个孩子太没管教,我愣了一下,不知道怎么回答,依然是个人视角不同,恍然又是伍迪艾伦那老生常谈的问题,一个星期做爱三次,你觉得是多还是少。

我大致地翻了一下Marva Collins' Way,自觉永远都做不到像她那样,她能把每一个调皮捣蛋的落后分子都培养得出类拔萃,比如,让犯戒的学生细数自己一百条优点,孩子觉得每次犯戒都需要重复讲述这样的优点,实在过于冗繁,反倒不犯了。在Collins看来世上没有教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老师或家长。举个例子,我的两个小外甥女有些挑食,姐姐为此用了很多方法,比如哄,骗,或者罚,去年我有时间在家,也不知是谁提议的,她们每顿饭要跟我比赛,加上母亲嫌我瘦,把我当孩子看,每天早上像小外甥女一样还给我煮个鸡蛋,我跟她们就比赛看谁剥鸡蛋壳剥得快,剥得光亮(其实只要把煮好的鸡蛋往凉水里浸一遍就好),哪个一口能把蛋吞下去;她俩被我撺掇出了酒瘾,我就骗,要是敢跟我比吃饭,我就给谁喝啤酒,我有时让着她们,但是不管输赢大伙都兴高采烈,吃得不亦乐乎。另外,在Marva Collins看来,鼓励也并非高效的教育方式,倒是得当的鼓励才是,但是何为得当就全要看家长或孩子个人了。另一次与同事出差,他告诉我,他儿子学习要跟他讨价还价,因为家里给予许诺,要是考到了什么,达标或超标之后,便会有相应的奖励,后来我初步询问了一下周围的父母,这似乎已成为最为普遍的教育孩子的方式。

再早一些,我很有那种与孩子处不来的感觉,虽然自认为喜欢孩子,但是他们见了我就躲,尤其是在上大学的那几年,表弟表妹没人乐于跟我说话,我妹妹和她的同伴见我就躲,为此我一度很疑惑,以为是代沟,或者是因为沟通苍白,毕业后那几年我老是想着调整,一方面似乎要维护自己作为兄长的威严,另一方面又不能过于死板,不至于让他们有太长的距离感,其中一个调整的案例我很受启发,是柴静当年有关摄影记者与青楼女子达成一片的报道,这个摄影师最大的特点就是能与那些女子毫无间隙地相处,不是带着”非此即彼“的对立情绪,中间隔着沟壑,或者他关于卢安克被孩子按在身下的画面。我突然觉得,必要自己先自然,自己先真诚,对方才可能会卸下心理的防备,与孩子相处也是如此。抛下自我才是相处大道。对孩子说大道理,这是神经大条,陪他们玩才是,于是那几年我一有机会就试着放下姿态,捋着他们的兴趣,一起玩乐,像骑塑料车,坐上去让他们推,钻进破烂车里,握着方向盘唱歌,或者与外甥女一起看喜羊羊,智慧树,光看还不行,还得有互动,得跟着智慧树里的主持人学跳舞,你是有意的放得开,孩子则是自自然然地跟着放开。

龙应台写她当年与儿子聊天时是蹲下的,就为了平视对方,与人相处,光是这个平视大概就够人学习的了。我以前自以为读过两本书,不大能瞧得上村里那些说话时露出一嘴黄牙,吐沫横飞的大爷,夏天她们头发里散发出来的馊味更让我憋足了呼吸,眉头紧皱,现在又不大相同,他们能在三十多度的下午光着膀子,一抬手,扛起一袋大米,我却不能,她们敢撩起衣襟,露出雪白的奶子喂孩子而毫不避讳,我却在想入非非,在他们面前,我该自卑才对。丰子恺写给他的孩子的信中,开篇便言,”我憧憬你们的生活,每天不止一次!我想委屈地说出来,使你们自己晓得。可惜你们懂得我话的意思的时候,你们将不复是我憧憬的人,这是何等可悲哀的事啊。”他憧憬的大概正是那种天真直白的生命状态,“大人间所谓沉默,含蓄,深刻的美德,比起你来,全是不自然的,病的,伪的。“话虽偏激,却又正点得引人遐思。

只是长辈与小辈还是无法做到真正的平等,丰子恺描述的仅仅是乌托邦的幻想,就因为成人世界多少世纪以来追逐培养的美德正是沉默,含蓄,深刻,或者其他一些他没有点到的东西,比如秩序,成功等。孩子会长大,到时自然还会延续着上一辈的道路,在生活中慢慢丧失童年的那个骑着两片芭蕉叶当自行车的孩子。厚黑,手段,交际,心计,等等接踵而至。“童年是每个人无法回归的乡愁”,即便是从这个角度,那些生了孩子,却像电影《呼唤与细语》中的母亲,为了自己练习钢琴,举办巡回演出,让孩子吃闭门羹,如此生养孩子,就算做了巡回大师,名垂青史,被千万不曾谋面之人颂,却被共住屋檐下人怨,又能怎样?前因后果早在每一步踏出时已埋下伏笔。自然没有对错之分,只要承担选择后的后果就好。

我只觉得,人生的丰富并不仅在深度,更在俗世所称的广度上,忽视广度而一味地追求深度,未尝不是一种舍本逐末。如果说生儿育女剥夺了妻子丈夫可供支配的自由时间,更不如说孩子是像发现的新大陆,我不知道孩子会不会让你看得更深,但至少可以让你在看到非洲的狮子大象以外,还能一睹极地的企鹅,和那些张着长长毛发的牦牛。

作者  | 2011-12-15 8:43:04 | 阅读(45) |评论(0) | 阅读全文>>

吃饭

2011-11-25 13:17:38 阅读102 评论0 252011/11 Nov25

常常能在网络与书本中看到有关美食的文字,直羡慕他们妙笔生花,随意便能将味觉转换成视觉或文字,勾得我馋涎欲滴。想起吃食,我自觉不是个吃货,因为不挑剔,只要能填饱肚皮,我就很满足,也不知各地特色,不晓都是面条,它们在味蕾上精细的分别。上次朋友来南京玩,他提议一起去吃南京的小吃,告诉我说南京的鸭血粉丝很有名,可粗陋如我,瞪大了眼睛,疑问,是吗?当时好生被他嘲弄了一番,枉我在南京待了近一年,甚至由此展开,朋友向我玩笑地发难,“我怀疑你生活的乐趣是什么呀?”

我笑着回答,当然有乐趣啊,只是不在吃上,但想了想,故作神秘地又加了一句,但也在吃上,比如做饭,他有些不解。其实做饭是我一直以来从未改变的乐趣之一,从初中为胖子室友兼语文老师当保姆,晚上大白菜豆饼乱炖,到高中时甚至用电饭锅炒小白菜,炒青椒,再到在小镇工作时,先吃公司食堂,苏州菜系的糖份与清淡我几乎吃了四年,有段时间一到吃饭时间,同事(包括本土同事)便开始绷起脸,拖着不愿去食堂的双腿,塞着不愿下咽的饭菜,皱着一筹莫展的眉头,一尘不变地咀嚼着食堂阿姨四年来一尘不变的口味,四年来一尘不变的红烧肉,吃饭一度成为我们莫大的痛苦。曾经闹过这样的笑话,至今想起依然觉得糊涂,有几天阿姨很照顾我们外来人,在我们的央求之下,她把辣椒剁碎了,在油锅里烙了一遍,辣味驾着空气,向外四溢。阿姨将做好的辣椒单独盛放在一只小碗里,我们混着被辣出的冷汗与眼泪忙不迭地向阿姨感激涕淋,可是这样的好日子没能过上几天,辣椒瘾发作,有一天上午溜出去给同事买冷饮,小店老板问要什么口味的,我边掏钱包,一边脱口而出,“辣的”。从那之后,我渐渐重拾锅铲,偶尔不在食堂吃饭,而是跑去菜场弄几个土豆,一把白菜,几个鸡蛋,因为没有冰箱,公司提供的宿舍又很促狭,我便现吃现做,每次不过炒一个菜,直到从那个地方离开,这个习惯也未曾改变。

年初因为舟车劳顿,不安感加剧,停顿过,现在平息了一些,便故伎重演,觉得做饭乐在其中,做得还是特别简单,一棵大白菜有时能够我吃一个星期,一个大土豆甚至我要分两次才炒完,即便有冰箱,我做得还是不多,每晚依然是平口碟一个菜,外加两碗饭,偶尔来点啤酒,炒几粒花生米,吃得我直打饱嗝。然后腆着忙坏了的舌头,对着干净的碗碟自卖自夸,比起外面饭店的炒菜,俺做得好吃多啦:)

当然不是外面菜不好吃,主要是因为在外面我一来吃不饱,每次下馆子,半夜饿了,两杯水下肚后肚子还是咕咕叫,也不是小饭店不让加餐饭,只是我不好意思端着那口小碗往电饭锅旁边跑,尤其是陪客户吃饭,酒杯般大小的瓷碗,两三口吃完,一桌人都放下筷子了,我要是还一个劲地往嘴里扒拉饭,那可要招来领导白眼的。弄得我挺害怕。后来我又不害怕了,绝不能亏了自己,他们不吃是他们的事,我得为自己的肚皮撑腰做主,于是紧着赶着在别人聊天的间隙,贪恋几口。二来,我的吃食基本也不惯发生太多变化,这种依赖性可从下面的例子中瞥见端倪。这一年来,上班时早上固定吃几个菜包子,一杯豆浆,包子店的老板不用我点叫,看我来了,她往袋子里装好我想要的就成,这种不变使我可以很方便地不用预备零钱,一个星期的早餐费一次性交给包子店老板即可,她还笑眯眯地跟我打招呼,我接过早餐就笑眯眯地对她说谢谢。还有一年,前老板从国外赶来,请我在宾馆里吃自助餐,他纳闷为什么我每次盘子端回来的时候都是不变的蛋炒饭,我回答好吃呗。

纪录片《人体奥秘》里说有个英国妇人,她多年来从未变化的食物就是一袋袋膨化食品,甚至出差异域她都要带上满满行李箱的膨化炸片,几十年来她不曾吃过肉类蔬菜,神奇的是,她并没有因此表现出极度的营养不良。看到她我就觉得释然,大多数人的吃食习惯都能保证健康,更何况做饭时我又着实挑剔。

比如绝不用味精,对食用油的挑剔,自己做饭从不用为油起疑心,无论是从超市购买的,还是从家里带来的。说来每次回家母亲都不无遗憾地说,你要是住得再近一些该多好,油吃完了,一个电话打回家,就有人能送过去。超市桶装油与家里压榨油其实区别很大,显著的区别是超市油纯澈,有些看上去像清水,炸开了油香有限,老家的压榨油则看似浑浊,如菜籽油呈深褐色,黄豆油显暗黄色,花生油则略显褐黄,冬天很容易冻结,在大油桶中倒出来是乳白色。新炸的油揭开桶盖能闻得出作物被碾碎的味道,还带有一些腥气,吃时为了方便,把一桶油先在草锅里煮一遍,顺便炸些馒头,面饼或麻花一类,甚至随后往滚油中放一块锅巴,煮熟的油腥气便散尽了。炒菜时远比超市油上色,什么金龙鱼,调和油也比不上。

与油相关,我还有个挑剔的习惯是,我会从菜场买些带肥的猪肉,炒菜时用肉涮锅,非要把肉炒得发黄,油腻滋尽时才会倒菜,然后吃饭时再将肉剔除,扔进垃圾桶。早些年在老家记得清楚的是父亲从省城批货时带回来的猪油块,白花花的一片片,洗净了,不用切,直接放在锅里炸,里面的油随着铁锅的热度慢慢往外渗,我用锅铲在猪油上按压,可以听得见油与肉贴近锅沿时发出的滋滋声响,当锅里油太多时,就要把它舀出来,盛放在专门的坛罐或者带瓣的大瓷茶壶中。而炼得焦黄的油渣则被我和姐姐用筷子翻来跳去,竞相挑拣那些含在齿间,嘎嘣嘎嘣脆的,吃饱了,手臂一抹油乎乎的嘴唇,扬长而去。那会用猪油下面或炒蔬菜都是一大口福,听父亲说,当年奶奶只在过年时才会用猪油汤饭。城里人相信冬瓜清肺,但是至今家里人依然笃信冬瓜服荤,若是没有肉或者猪油,他们宁可不炒冬瓜,或用它煮汤,他们认为清炒冬瓜会带走肚子里的油水。我家现在每年冬天依然还会有几个大冬瓜因为不吃或吃不完而静静地腐烂,回家时觉得可惜,母亲就又感概,“谁让你不成家,你把它当宝,你要多少我给多少。”

有时候我也懒得炒菜,那就汤饭,因为汤饭极为简单,就是把上一顿吃剩下的饭加适量水煮沸,使米饭变得粘稠,然后再打两个鸡蛋,把搅匀的鸡蛋倒进锅里,与汤饭在一起煮个几分钟,快出锅时,在里面撒点盐即可。有时还可搭配切碎的青菜,或者捣碎的皮蛋。吴念真在《客途秋恨》里,暗地里对比了中日食物的区别,说日本人常吃冷盘,中国菜则热的多,在冬天,捧着热腾腾的饭,喝得浑身暖和,比爱人的手掌暖和多了。

周末悠闲,早上睡到日上三竿,起来煮个稀饭,把俩鸡蛋清洗干净,放在稀饭里一起煮。吃稀饭少不了小菜,我常备的咸菜有酸豆角,超市里泡制的酱黄瓜,或者家里带过来的萝卜干,或者从菜场买来几颗大头菜,洗净切条,加红辣椒煎炒,就着这些小菜喝稀饭,脑子空空的,什么担忧都没,便又自卖自夸,神仙一定吃不到人间的稀饭,当然,尤其是我煮的。朋友在上海跟我说,他一年到头早上基本没有坐下来吃过早饭,都是手持早餐,在路上匆匆嚼碎了填肚子,说得好生辛酸。于是突然觉得自己简直比神仙还悠闲了,那天来看我的朋友问我中午上哪吃饭,我又笑着自卖自夸,“咱们自己做吧,看上去马马虎虎的,其实我像满汉全席一样讲究。”他切了一声,说,“你那手艺吃了我下次就不敢来了。”其实我知道,我讲究的是下厨我会吃得安心,其实我还知道,他远在成都,下次来时,浮萍一样的我,可能早已不在南京,而且说不定下次我真做出满汉全席了呢。

作者  | 2011-11-25 13:17:38 | 阅读(102) |评论(0) | 阅读全文>>

不曾荒唐的为人

2011-11-24 8:37:55 阅读1349 评论1 242011/11 Nov24

最近一直在看伍迪·艾伦,这个矮个子的小老头,精神矍铄又愤世嫉俗,喜欢在自己的电影里露脸,身份多重,常常身兼编剧导演与演员,多数演员台词都较多,但与侯麦的多台词截然不同,侯麦是富于生活化的细碎用语,伍迪·艾伦则以调侃与表达见长,有时疾风骤雨,有时又限于小众的自言自语,在里面旁征博引甚至让人应接不暇,比如里面人常常讨论的艺术人群,将弗洛伊德,英格玛·伯格曼挂在嘴边,这些并非普通大众所耳熟能详的,但是,正如 T.S.Elliot对自己诗歌发表的看法类似,有些诗歌非得找寻自己的读者,而不是读者找寻它,伍迪艾伦(甚至推而广之,所有的艺术)势必也在找寻自己的观众。

他有几部片子着实精彩,比如颇富盛名的《安妮·霍尔》,里面男女之间的思维差异让人拍手叫绝,如经常被人引用的关于做爱频率问题,一周三次被俩人以截然相反的态度呈现,但是还有一部似乎为国人遗忘了,就是那部才华横溢的仿纪录片,《西力传》(又称变色龙),电影主要以采访与旁白的形式呈现,演员在里面话语相对较少,叙述的是,一个名叫Lenard Zelig的人能够根据自己身处的环境随意变形,只差未能异化成甲虫,蜘蛛或其他动物,但是在同类中的隐藏他游刃有余,比如在一群法国人里面,他便能说一口流利的法语,大胡子中间,他脸上马上可以生出一脸胡须,可为政客,可作军人,一时间甚至万人空巷,只为睹他这个变色龙的真面目,医学上对其进行研究,认为这是病,得治疗,期间为他治疗的女医生对他产生爱恋,医生通过身份移位,催眠等手段得知,他之所以具备这种技能,其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为了湮没于大众,为了不突出,但是这样便失去了自我,当他被治疗好,重塑出自我,并宣布自己与女医生的婚事后,他分裂时的所作所为开始从四面八方向他袭来,如,他在某处有个老婆,在另一个地方又有个孩子,等等,而且每一宗事情都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着真凭实据。于是舆论再次哗然,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作恶多端,道德败坏,他像一只过街老鼠一样,被人唾弃,在群情的谴责下,他旧疾复发,逃离本土,来到了德国,在那场轰轰烈烈的运动中,他摇身一变,成了一名士兵。

此处加了一段索尔·贝娄的旁白:“尽管他渴望获得关爱,渴望得到爱,但是他身上还有些其他东西,那就是渴望湮没于大众之中,默默无闻,而法西斯主义正好给他提供了这样的机会,他可以通过加入一场巨大的运动,从而模糊自己的身份”,这段评论无需多加解释,让人不禁想起阿伦特,人类历史上多少事,多少有意识的恐惧导致无意识的作恶是源自于类似的原因,历史上与周围的例子都不计其数,甚至小到意见的表达,为了不出头被枪打,三缄其口。西红柿总不想自己先尝第一口,但却都渴望别人尝过以后,自己可以安然享受那道新增的美味。我个人的实例是,父亲每次在我出门时,都不忘叮嘱一句话:跟同学,朋友,领导搞好关系。其实我明白他的意思,搞好关系在他看来常常就是保留自己的心思,可他不明白的是,不保留自己的心思同样能够与一些同学,朋友甚至领导搞好关系,而那些开诚布公也搞不好关系的,要来作甚?不过我每次都对父亲的叮嘱点头称是。

回到电影,一直相信Zelig无辜的只剩他的医生爱人,她为Zelig辩护,在人格分裂时,没有自我时,或者自我意识模糊时,所犯的错误不能算作犯罪,依然赴汤蹈火般地爱着他,当她寻寻觅觅,最后发现Zelig在纳粹军营时,她不远万里,只身前往,在希特勒发表演讲的当天,人山人海中找到了他,Zelig也认出了她,双方相互招呼,阴差阳错地对希特勒旨在辱骂波兰人的演讲造成了破坏,随后又成功逃出会场,希特勒发现后派人追捕,俩人则驾驶飞机(医生是个业余飞行员),戏剧化的是,女医生被随后追来的飞机吓得手忙脚乱,此时Zelig再次显露出他的变色龙本领,一个从未驾驶过飞机的人,操着方向盘,旋转翻腾,将希特勒的战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可想而知,回国后,他又成了时代造就的英雄。

此时加上两段评论,一段是索尔·贝娄的,“非常荒谬的是,促使他做成这件事的原因正在于他的能够变形的能力,因而他的病也成为他自我拯救的根源,正是他的错乱,使他成了位英雄”,另一段是欧文·豪的评论,从某种意义上来看,“真的很荒谬,有段时间,他被人喜爱,后来被人排斥,再后来因为飞机的惊人表演,他又被人奉为英雄,美国二十年代就是这个样子,回想一下,美国现在有什么变化吗?我想没有。“很显然,此处才是电影的主旨,生存只是一场荒谬的赶脚,这种存在主义的虚无与荒诞并没有因为现代科技,文明或道德而有所减损。但是,且慢,这么说似乎过于悲观,萨特的本意也远非叫人悲观,而只是陈述这个荒诞生存的事实,同样事实的还有这个世界的温暖,因荒诞而存在的温暖,比如人们渴望被爱,被认可,被欢迎,担心自己被排斥,被孤立,被鄙视,被遗弃,被惩罚,从某种程度上来看它们是趋利避害,但是同样暗含的是,你不付出,不努力,不求更为健全的人格,又怎能避免被人厌弃的命运?荒诞的本质不是让人悲观失望,而是要人在荒诞中找寻一些力气,像贝戈特在等待戈多中种植的那棵绿色的小树。希望总是有的,现在放弃生活,或者为虚无而空洞的生活所吞噬,嘿,借用《布朗克斯的故事》里的一句话,你可以被人爱戴,被人尊敬,你如果不那么做,你便是在浪费你的潜能,而世上最为悲惨的事就是浪费自己的潜能。

倒不是一定要为人接受,为人爱戴才能称之为生活,只是不管什么底下的人群,都拥有为人尊重的权利。Zelig在接受表彰的时候说,”我从来没有驾驶过飞机,这也证明了,如果你是个十足的精神病人,你的能耐会有多大“。当你有足够的毅力坚持,加上汗水努力的浇灌,可以不为他人所动,任何野百合也能开出动人的花朵。

另外一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那位唯一对Zelig不离不弃的女医生,他的爱人才更为伟大。如果说让他荒诞跌宕的是因为大众的好奇与无意识,那么真正让他重新来过,改变他一生的则是他的爱人。我不想夸大其词,爱人同志的力量有多大,一个人生活幸福的源泉在哪,关心的,爱护的人一个眼神有多重要,每一个爱过的,被爱的人大概都不会陌生,对方一个眼神能让你意气风发,同样一个眼神也能叫你如坠云端,当然这种能力绝非人人拥有,也绝非一个人对任何人都毫无抵抗力,而是常常具有唯一性,好像全世界的人怎么看你你都不在乎,但是总有一个人对你的评价堪比阎王爷手中的生死状。这当然很傻,是自我的迷失,像孩子达不到父母的预期一样会心惊胆战,可是谁让你我都不完美,你不觉得,人还有犯傻的机会,动物王国中,犯一次傻可是性命攸关,人类拥有这样的特权,何尝不是值得庆幸感恩并应予以尊重的事呢?

作者  | 2011-11-24 8:37:55 | 阅读(1349) |评论(1) | 阅读全文>>

告白

2011-11-23 8:55:00 阅读1102 评论0 232011/11 Nov23

这是电影《当哈利遇上萨莉》中结尾哈利表白时的台词,“我爱你在暖和时感冒,我爱你用一个小时点菜,我爱你皱着眉头看着我好像我是疯子一样,我爱跟你分别后仍然萦绕不散的余香,我爱你你是我睡前最想聊两句的人”,男人排山倒海,一气呵成,然后梅格瑞恩就开始感动,依稀记得几年前看过这样的镜头,觉得男人还算真诚,现在看来,真诚是一回事,可这样的语句却不大可能深深地将我触动。对比一下打动我的台词,“是你令我想变得更好”(You make me want to be a better man),两种表白区别很明显,前者以量,以气势,以细节取胜,是却是向外,向对方伸展的,如果对方不在暖和时感冒,不用一个小时点菜,把你当成正常人一样看待,或者身体没有自然体香,没有用香水来包装,一旦这些发生变化,尤其是爱情到婚姻过渡之后,婚姻向常态化的亲情过渡之后,变化一定在所难免,那时你还会那么爱对方吗?

覃恩美在反应中美文化差异及女性意识觉醒的小说《喜福会》里描述过一位这样的女性,她与出版界巨头的男人初遇时,说话很有主见,并不为讨好或者为给他留下深刻印象而故作姿态,她只是本色呈现,这种本色与主见反倒给男人印象深刻,很快二人走入婚姻,婚后女人俨然变了个人,凡事请教男人,甚至可以说,唯男人马首是瞻,甚至像晚上吃什么,都要请示他,这种小心翼翼本可以理解为爱的表现,但是却让男人不适,他便说,这不是原来的你,我不希望你变成我的附庸,变得毫无主见。

是啊,谁想要个复读机,八哥呢?

再看后者,那一句简短的表白,“是你令我想变得更好”,前半段忽略的台词大意是这样:我不喜欢吃药,事实上我讨厌药片,但是我知道自己有这些吹毛求疵的毛病,医生告诉我,这些药丸对我有治疗效果,我现在已经开始吃药了。这样的叙述几乎无力,但是再想一下,它内在的张力也不难发现:我知道自己不够好,自己有诸多毛病,但是是你让我拥有了改变自身那些毛病的欲望。了解人性的人大概都明白,一个人要想改变自己的积习或性格,难度往往无以复加,因而这种主动改变的决心与行动才显得尤为可贵。于是这种表白也就几乎不给对方施压,——当然,压力还是存在,但相比外向型的描述对方,无形中对其施加的压力,它小了许多,——它是向内的,自省的,主要压力的指向是自我。

这也是我一贯的意见,你若是想被好男人好女人爱,首要的绝非抱怨这个世上好男好女像恐龙一样绝迹,相反,世上的好男女都太多了,只是你得充实与完善自己,才有可能练就出那双发现他们的眼睛,同时被他们发现。现在没遇到,没被珍惜,根本不要紧,要紧的是你得有被人珍惜的资本,而且这些资本绝非美貌,或者成功,虽然它们在敲开爱情大门时得天独厚,但是它们在持久与幸福的爱情面前却几乎不值一提,美貌的永远比不过青春年少,俗世的成功给婚姻生活带去的冲突从来不可小觑,自古都不是外在的大风大浪,内在的贫贱生活让彼此分崩离析,破裂相反更常出现的是在平静舒适,无忧无虑时。资本就是属于你的特质,打上你烙印的东西,无论是好还是”坏“,一旦拥有,那个发现你珍惜你的人便一定会出现,虽然这个过程也许会有些漫长,但是套用一句话,爱情也像机遇,是属于有准备之人的,不做作,不矫饰,本色出演,萝卜白菜,自会各有所爱。

但是即便再幸福的婚姻也绝非一帆风顺,偶尔彼此也会出现一些小插曲,现存的文明体系,婚姻制度几乎都在同一口径地强调婚姻的专一性,排他性,而事实上,人类的动物本能永远都存在,他们可以压抑,可以遵守规则,但是却决不能因为压抑,表面的平静而抹杀了人类对多样性的渴求,这是生物本能。人类学家早有定论,最为幸福的婚姻其实是男女相对节制的多偶制,当然,这在现实社会不具可操作性,但是,在一些古老部落依然可见这种婚配制度的形态,撒哈拉的某个部落依然有这样的习俗,男女夫妻在专门的节日盛会可以施展各自的魅力,被他人挑选,夫妻都是自由人,彼此不相干涉,被人挑选上了,可以一夜温存,挑选不上,那就来年再续桃花“美梦”。如果用萝卜白菜比作一夫一妻制的婚配模式,那么萝卜白菜的碗碟中偶尔出现一种叫鱼肉的配料,并不足以大惊小怪,就像聪明的女人从来不会要求男人心中只有她一个,聪明的男人从来不会要求自己是女人唯一的真爱一般。鱼肉不是常态,不是主流,而往往是那些提心吊胆,害怕它们反客为主的,梦魇会变为现实,而且很多时候正是自己”逼“着对方选择吃鱼吃肉,从而罔顾自己的。

又有谁会与一个自我价值都不怎么明确的人常相厮守?

综上所述,似乎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那就是自尊,但是自尊这个东西也如尤瑟纳尔所言,本来美好,但同时也可以”是世界上最肮脏的东西“。简·爱之所以能够得到罗切斯特的爱,——请注意是爱,而不是婚姻生活,虚构的爱情故事结束之时,现实的婚姻生活才真正开始——真正的原因不是她有自尊,而是她会拿捏自尊,适时地表现自尊,至于将她的爱情简单地归结为单线条的自尊就更不免自圆其说了。不合时宜的自尊与自高自大并无二致,比如,自尊地要求男人一心一意,无论何时,只爱你一人;自尊地在人骂了你两句后便像受了奇耻大辱,老死不相往来;吵架后明知自己也有不是,自尊地非得等对方先说”对不起“,而且对方真心实意地悔过道歉,并且用实际行动证明其”想变得更好“,自己依然自尊地不依不饶,等等。

那时,尊严,这个带着玉坠子的劳什子,再漂亮,又有何用!如果爱情的吸引力源自自我价值的肯定与尊严的保持,那么持久的爱情与婚姻则可能需要适时地与自我及尊严折中妥协。听首曲子吧,东邪西毒的配乐,《挚爱》,音乐响起时,张曼玉款款叙述,不是不爱,只是她跟欧阳锋偏偏要争个上下,明明都有意,为了一句”我爱你“谁先说出口,俩人错过一生,乃至最后张带着朦胧空泛的眼神,倚窗哀叹,”原来觉得自己赢了,现在看看其实自己输了“,只因为,”在我最美好的时间,我最喜欢的人也不在我身边。“

告白 - who i am - 乱弹琵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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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2011-11-23 8:55:00 | 阅读(1102) |评论(0) | 阅读全文>>

真实的伪装

2011-11-21 9:27:28 阅读74 评论0 212011/11 Nov21

那年小伟逝世之后,全家人都瞒着他母亲,这本是生活的实情,当看到胡利奥·科塔萨尔在小说中写到类似的事情后,一时间弄得我有些恍惚,分不清到底是小说取材生活还是生活取材小说,事实上,现实确实又在不失时机地模仿文艺,尤其明显的是,模仿电影里人的穿衣打扮,在牛仔裤上剪两个破洞,女人头上也加戴一顶毡帽,甚至模仿书本中某人的说话风格,我有个同学那几年看指环王,就喜欢作势抱着书本当戒指,然后喃喃自语,“My Precious”,声音与电影配音极为相似。早年看红楼入迷时写字也略有红楼的调子,伍迪艾伦甚至拍过一部叫《变色龙》的仿纪录片,说人真的可以72变,那个名叫Lenard(与Lizard的发音颇为相似)的人在黑人中就能把自己的颜色变黑,在大胡子中间能马上在脸上派生出胡须,在重达300磅的人群中又能将自己变得大腹便便。当然,电影中描述的变化应当归功于剪辑,只是现实与虚幻之间相互影响的可能性不但存在,有时竟能达到真假莫辩的程度。

科塔萨尔在那部小说的结尾笔锋一转,那名被请来假装儿子给母亲写信的人居然对母亲的逝世也毫不知情,这样隐瞒便变成了某种循环,接下来需要再对假儿子进行隐瞒去世的事实。李安在喜宴中描述的那位父亲明知一家人都在隐瞒他儿子是个同性恋的事实,但直至结尾他也不愿拆穿,隐瞒就隐瞒吧,人们之所以隐瞒一定有他们自己的苦衷,戏拆穿了反倒是让那些演戏的人难堪。因此在《变色龙》中,医生给变色龙治病时,采取的有效策略恰恰是自己告白,说自己不是医生,而是冒牌的,是为了能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故意装成这样而不至于被排斥被孤立,既然你是医生,能否对我提出建议,给我医治医治,让我不必再如此继续人格分裂。这种看穿了他人隐瞒欺骗,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的办法很多时候都能让隐瞒者不知所措,有这样的事例,男人并不爱女人,但是每每欺骗女人,说自己爱她,女人信以为真,对男人体贴有加,男人最后居然真的离不开女人,爱到不舍。也正因此,那些但凡伪装得出,伪装得长久的,往往最终又会变成事实。像看公开课时听过一名教授调侃时举过的一个例子,他说自己刚刚毕业时给夫妻们做心理咨询,装作特别专业,实际并没有临床实践的经验,但每每能蒙混过关,俨然自己已是久经临床,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在工作中也屡屡可见,比如同事问你以前有没有接触过信用证,有没有当过主持人,你好强,不想被人看扁了,回答有过,而且还能讲得有模有样,对方便开始对你刮目相看,夸夸其谈并不难,因为夸夸其谈大多数仅仅是泛泛而谈,是止于表面的浮光掠影,就好象是知识,而不是知识的目的智慧。当细节浮现时,装模作样便会不攻自破。换句话说,“装”甚至是使其变“真”的一个有效途径。

这么说似乎是唯心论,只是请分清,绝非所有伪装都能变成所伪装的模样,人再怎么在胳膊上插上翅膀,日思夜想,还是不可能迎风飞扬,从十几层楼摔下来还是会脑浆四溅,或者在水下不换气地游上一两个小时,这种物理意义上的实体是永远也改变不了,伪装不了的。倒是像《武侠》里的甄子丹,一个无恶不作的杀人魔头,一旦存心改邪归正,他装成好人并非毫无可能。甚至可以做如此大胆的推论,当伪装后的人格是自己一心渴慕的,那么伪装便具有了真诚的成分,长此以往,伪装一般都能变成事实。工作中,当你装得很能干,时间长了,你便变得确实很能干,一来是因为让你做的事情增多,无形中是对自己的磨练,二来是既然你想给人能干的印象,那么你便必须用心装得有模有样,相反,当你像《天使爱美丽》中的香烟店女老板,装作自己病泱泱的,以博取他人同情,那么泱泱之病也不会让你失望。小时候觉得好玩,模仿结巴骂人,用不了三天,果然说话打结,大学里也有过这样的事例,当时也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姑且说是为了吸引暗恋对象的注意吧,总之是不满了就咳嗽,好象是被气病了,哈哈,后来居然真的有什么矛盾,我嗓子眼就开始作痒。我还看过一个心理学上的实验,就是那种每次都在一种声音结束后给对方一颗糖果,很长时间过后,对方听到声音便习惯性地将手伸出,索要糖果。但是那种心里所期盼的与扮演的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无论一时扮演得如何逼真,都只会增加自我心理的反感,绝不可能成为扮演的对象。就像现实中听过很多类似这样的话,“我受够了你的怀疑”,“我受够了你的骚扰”,等等,对怀疑与骚扰的忍受何尝不是一种纵容,当你心有不爽,却又不直言相告,伪装到后来自然只有疾风骤雨地爆发,“受够了”!

伪装可简单分为进攻性伪装与保护性伪装,进攻性伪装往往表现为两面三刀,具有一定的主动破坏力,主动跟你笑,背后插你一刀,一旦被识破,它不怀好意的目的昭然若揭,便等于自打耳光,即便以后再真诚,被骗者可能也不会相信这个狼孩的报警。保护性伪装顾名思义一般是出于保护自己的,像面具一样,不想那么特立独行,锋芒毕露或者边缘突出,只是想把自己淹没在人群中,这种伪装既然不对他人造成伤害,好比跟着别人为领导那一点也不好笑的笑话拍手嬉笑,这种人笑亦笑虽然不是出于本意,但并没有什么不可宽恕的地方。两种形式的伪装又都具有相同的特点,就是都在隐瞒欺骗,都是不以自己的真面目示人。而且二者也并没有明显的分界,进攻甚至可以是保护,比如骂人,“你他妈的算老几,凭什么管我”,这句没头没脑的话,它的能指与所指可以有着天壤之别,一者,其实你就是我的“老几”,你不管我还有谁管我。二者就是,你我什么关系都没,你没资格管我。要想分清其中的真正含义,还是得结合说话者的表情与腔调,一贯风格等等才能综合判断。

作者  | 2011-11-21 9:27:28 | 阅读(74) |评论(0) |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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